2017首届青海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作品征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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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首届青海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作品征集

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,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,强调一种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(团队)通过技术、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、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业。2017首届青海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,由省委宣传部、省文化新闻出版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旅游发展委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、省工商局、省版权局等主办单位负责赛事组织工作,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推进。


一、赛事名称

2017首届青海文化创意设计大赛


二、赛事主题、目的、定位

(一)主题

汇聚创意智慧  激发创新活力

(二)目的

青海文化资源独具特色,文化产品丰富多彩。为加速推动青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,让更多设计师、设计机构、文创企业、文博单位、业余爱好者汇聚创意智慧,让“文化创客”成为带动青海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智力支撑,以举办创意设计大赛为纽带,旨在打造省内文化创意设计界的权威赛事,征集一批具有青海特色、极富市场开发价值的文创产品,发现一批青海本土文创设计领域的优秀人才,营造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浓厚氛围,激励青海文化产业企业开拓新领域、培育新市场。

(三)定位

突出融合发展。注重文化创意与青海优秀传统文化的紧密结合;注重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的相互渗透与融合发展;注重挖掘文化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,让馆藏文物“活起来”。

突出时代特征。注重生活化,倡导“艺术生活化、生活艺术化”,用创意设计美化生活,创新生活方式,提升生活品质,引领文化消费;注重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、新业态、新模式的研发。

突出广泛参与。加大宣传推介力度,营造积极热烈的文化创意舆论氛围。广泛动员省内设计机构、文创企业、文博单位、专业人员、高校师生、社会公众参赛。

突出成果转化。以需求为导向,推动创意设计与企业需求对接、与消费需求对接、与产业结构优化对接,促进大赛成果落地转化;围绕文化精准扶贫,注重“创客”育成,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设计、生产、经营、服务、运作模式。


三、赛事时间

2017年2月至8月中旬

作品征集(2017年3月1日—5月31日)


四、组织机构

(一)举办单位

主办单位:省委宣传部、省文化新闻出版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旅游发展委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、省工商局、省版权局

承办单位:省文物管理局、省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办公室、省文化馆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、省民族语动漫发展中心、省工艺美术协会

法律顾问:北京大成(西宁)律师事务所

(二)大赛组委会

组委会主任:

高玉峰  省文化新闻出版厅(省版权局)厅长(局长) 

组委会副主任:

申红兴  省委宣传部副部长

康海民  省文化新闻出版厅(省版权局)副厅长(副局长)

郗海明  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

左玉玲  省财政厅副厅长

杨发玉  省教育厅副厅长

张超远  省科技厅副厅长

马金刚  省旅游发展委副巡视员

冯文礼  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

祁赤民  省工商局副局长

主要职责:负责审定大赛方案及实施方案;负责研究解决大赛筹备、组织及实施中的重大问题;负责监督大赛运营执行质量和效果。
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康海民兼办公室主任。成员:

刘文秀    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文化产业处(科技处)处长

王永昌    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 

才让索南  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调研员兼副处长 

赵立英    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 

盛宗煜    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

赵以莲    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副处长

聂彩平    省旅游发展委产业发展与信息处副处长

王积成    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传媒处处长

冉庆坤    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

刘  强    北京大成(西宁)律师事务所主任


五、赛事流程

消息发布:主办单位联合下发通知;通过报纸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;通过青海民族文化网发布大赛消息。

流程分为四个阶段:作品征集、评选评审、成果转化及展览、颁奖。

(一)作品征集(2017年3月1日—5月31日)

1. 参赛对象

文化产品研发单位、文化文物单位、文化创意设计企业、大专院校及工作室、工艺美术师、手工艺制作者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、业余爱好者均可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参赛。

2. 征集方向

考虑设计元素的相对精准对接,大赛作品征集围绕以下四类:传统工艺美术创意设计产品、现代手工艺创意设计产品、文化文物创意设计产品、“未来之星”创意设计产品。

(1)传统工艺美术创意设计(2017青海“源羚杯”工艺美术产品创新设计大赛)

主    题:臻·美·神·韵

参赛内容:围绕独具特色的青海民族民间文化,通过“意”的执著追求,“形”的继承创新,引导传统工艺美术行业转型升级。征集传统文化元素与创意设计、非遗与时尚创意设计完美结合,具有青海地域特色,新研发的原创作品,境界独到,风范高雅风范高雅,魅力永恒,倡导工匠精神,培育特色品牌,突出青海元素,传播青海故事。

(2)现代手工艺创意设计

主    题:文化引领风尚  创意改变生活

参赛内容:以“文化”为核心,注重“饰”美品味,体现现代手工艺设计与时尚生活的紧密结合,引导手工艺向现代生活的实用功能转型。体裁不限、种类不限、风格不限,装饰、首饰、服饰、生活饰品、文化旅游产品均可,鼓励成套设计,突出青海特色和消费审美需求,倡导文化引领消费新风尚,充分体现创意设计的时代性、地域性、工艺性以及生活应用性,实现艺术生活化、生活艺术化。

(3)文化文物创意设计

主    题:让文化文物活起来

参赛内容:以我省各级各类博物馆、图书馆、纪念馆、文物收藏单位等馆藏资源为设计指向,以全新的思维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,根据设计需求,找到其中的实用点,将青海文化具象化,开发具有青海历史印记的原创文创产品,延伸文博衍生产品产业链条,进一步拓展文博创意产品的发展空间,打造文博创意品牌。

(4)“未来之星”创意设计

主    题:文化引领未来  创意放飞梦想

参赛内容:主要以省内院校师生、业余爱好者、文化创客为参赛对象。以反映互联网时代新技术新产品新生活为设计方向,突出文化创意设计对生产生活的引领作用,体现探索性、实验性、趣味性,充分展示设计者对未来生活的认知和愿景。参赛作品包括公益广告设计、动漫(动画、卡通)及衍生品设计、包装设计、民族民间艺术设计、文化用品与玩具设计等。

3. 作品要求

参赛作品分实物类作品和图像设计类作品,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征集方向,自主研发、设计和生产的原创作品,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,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。凡曾经参加过同类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予评奖。

(1)作品版面大小为A2(594mm×420mm)图幅,横构图,jpg格式,精度350dpi;单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5M。

(2)每件参赛作品不超过三个版面,版面内容包含主题阐释、效果图、必要的结构图、基本外观尺寸图及设计说明等。

(3)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供实物或模型。实物类参赛作品原则上须附相关设计图纸和说明。参赛作品稿件(图纸)一律不予退还,请参赛者自行备份。

为保证本次大赛评选的公正性,参赛作品及版面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、姓名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、图形等个人信息资料。

4. 报名方式及作品提交

可由各市、州文化局组织报名,也可以个人及企业自发报名。参赛作品可由地区、单位统一报送,也可由个人及企业自行提交。

(二)评审评选(2017年6月1日—6月30日)

1. 评审形式

初审:对申报作品及相关资料,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选,对所有参赛作品逐一筛选,每一组评出50件入围作品,在青海民族文化网进行公示。

终审:每组50件入围作品中选出16件优秀作品参与终审,再从16件优秀作品中选出6件作品,确定金银铜等获奖作品,其余优秀等级的作品将获得优秀奖。终审采取专家、企业、媒体评审团共同参与的方式遴选出获奖作品名单,报组委会审定。

2. 评审标准

主题性:所有作品均需围绕青海文化设计,需与大赛传统工艺美术创意类、现代手工艺创意类、文化文物创意类、“未来之星”创意类四个征集方向相吻合;

实用性:所有作品均能服务于生活、运用于生活,与文化消费需求和时尚生活相结合;

应用性:所有作品均可产品化,可实现批量化生产,生产成本适宜,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;

创新性:有效利用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;概念独特新颖、能提供新的问题解决方案;能引领文化产品及服务设计发展趋势;

经济性:符合当代技术发展趋势,综合高效利用文化资源,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市场潜力,性价比高,商业模式创新;

环保性:绿色、低碳、节能;考虑文化与生态兼容性,适应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。

(三)成果转化及展览(2017年7月1日—8月13日)

1. 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辅导,做成实物,与相关生产、推广企业对接,进行市场转化。

2. 在2017青海文化旅游节专设展区,举办参赛作品及成果转化展,对获奖作品、优秀作品、入围作品进行集中宣传推广。出版“2017首届青海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优秀作品集”。

(四)颁奖(2017年8月13日)

为进一步突出大赛的影响力,在2017青海文化旅游节期间,采取集中展示与颁奖活动相结合,电视及网络直播或录播等形式,举办“2017首届青海文化创意设计大赛颁奖仪式”。


六、奖项设置

分别设立传统工艺美术创意类、现代手工艺创意类、文化文物创意类、“未来之星”创意类金银铜奖和优秀奖。

1、金奖每组1名,共4名,奖金各2万元;

2、银奖每组2名,共8名,奖金各1万元;

3、铜奖每组3名,共12名,奖金各5000元;

4、优秀奖每组10名,共40名,奖金各2000元。

入围作品颁发入围证书。

备注:以上奖金均为税前,获奖者需自行支付奖金税金。


七、承诺、保证与权利约定

参赛者提交作品做出如下相关承诺、保证,并与大赛主办方、参与方达成如下相关约定。

(一)保证作品原创、不侵权

所有(个人或团队参赛者)参赛作品,除内容必须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外,必须是原创作品,作品未在报刊、杂志、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,未参加过其它比赛。参赛者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,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。

(二)承诺承担侵权的责任和后果

1. 参赛者就其作品涉及的名誉权、著作权、肖像权等所有法律问题承担法定、约定义务,并承担对相关权利方包括第三方的违约、侵权等法律责任。

2. 参赛者不能做出原创和不侵权承诺与保证的,应在提交作品时做出声明并由大赛主办方当即记录在案,参赛者承担参赛作品被大赛主办方拒绝接受的后果。

3. 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,大赛主办方有权退回作品、取消参赛与获奖资格、收回奖金、奖品、获奖证书,并有权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。

4. 大赛主办方因使用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、经济或名誉损失的,该作品的参赛提交者应对主办方进行充分、及时、有效的经济补偿并通过报刊和网络媒体声明道歉、为主办方消除不良影响。

(三)其他约定

1. 大赛主办方、相关媒体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宣传、展览、网站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用途,且不需支付报酬。

2. 参赛作品的商业化开发使用、成果转化或知识产权登记、专利申请等具体事宜可另行与相关方签订协议。

3. 在进行评审之前,参赛者可向大赛主办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其参赛作品。

4. 大赛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,允许部分奖项空缺;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,一切均以组委会审定结果为准。对于所有获奖作品,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。

5. 与大赛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比赛,所有参赛者予以监督。

6. 本活动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,其中涉及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由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政策法规处(版权处)负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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